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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买杭州五险,杭州五险一金代买,杭州公积金代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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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代缴: 40
商机区域: 全国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1-04-12 12:38
详细信息
 

关键词:代缴杭州社保,杭州五险一金代买,杭州工资代发,杭州劳务派遣,杭州人力资源公司,咨询电话:13431007953(微信同号),QQ:852001335.

抱着期待的心情来到了单位,办了入职手续后,单位却要求进行入职培训。这个情况是很多见的,包括我自己也给公司员工做过入职培训。毕竟学入职的员工,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学生与社会人的转变还是有一定的适应过程。给他们培训一些公司的制度,文件,要求以及工作前景等,对于每一个公司都是需要的。但是入职培训期间不给工资是否合法呢?
    翻开《劳动合同法》第7条,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”之规定可知,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只要劳动者入职工作,用人单位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,同时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、缴纳社保的用工责任。所以说,用人单位通知大学生报到的日期即为用工之日,无论是公司安排你工作还是安排你入职培训均是属于用工范围,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支付工资。

     虽然在入职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提供正式意义上的劳动,但是从公司在三方协议上已经写明报到时间,且给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的目的来看,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,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,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,所以,这些培训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。而且在培训期间,新员工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,新员工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,双方属于从属关系。综上所述,入职培训不发薪资是不合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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